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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房地产市场招投标管理
作者:未知 来源:代写毕业论文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2-17 21:37:53
速获取利益,在招投标过程中往往实施一些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其负面效应,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招投标这种竞争机制的形成与作用的发挥,破坏了市场经济的统一性和运行规则,阻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进程,不但严重地破坏了招投标领域的竞争秩序,还侵害了相关市场主体,甚至会危及整个社会的合法利益。

  《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投标法》这条规定明确赋予潜在投标人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招标投标活动享有公开参与竞争的权力。

  但是房地产市场招投标活动中的公平竞争受到了各方面的干涉。地方保护、部门封锁及要求投标人垫资、高资质承包等不公平条件变相歧视,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大量存在。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两种:一是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以高资质承包低类别工程;二是有些地方和部门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在招标活动中搞政策倾斜,或在招投标过程中限定投标人范围,或在评标过程中加入不公正条件倾向本地投标企业,客观上造成了歧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项目常常受到地区领导、基建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单位等各方面的干涉,使招标失去公平性。总之,来自各方面的干涉违反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竞争法则,对建筑业的发展及建筑市场的规范都是不利的。

  3.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行为不规范

  现目前招标代理机构已走上前台,承担了大量的工程招标业务,据统计,已占整个招投标业务的三分之一之多,他们在服务于业主的同时,配合招标办的管理,为招投标事业的发展,为建筑市场的规范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代理机构招标行为不规范, 存在投标代理机构的违规操作现象。在资格预审时擅自更改合格条件,如更改施工企业的施工经验、现场登记人员要求、费用标准、开标时间,甚至以上级通知“材料涨价”为由,更改工程招标控制价等,在开标前未按法定时日及时告知投标人,导致众多原符合招标公告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中就被排除在中标可能性外。而且非法中介现象也大量存在,为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带来了难度。

  3.3评标专家只以标书为准欠合理

  评标专家是招投标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对招投标工作能否顺利科学的进行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评标过程中,有一些评标专家未能履行自己作为专家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3.1应废标的投标人成为中标人。投标单位存在不良记录的劣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是在标书中造假,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能发现,没有以废标处理,导致其成为中标人。

  3.3.2未认真履行相关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有些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出现评委看法不同时,未能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评委的投票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连同评标报告一并提交招标人作出合规的裁定,导致本应废标处理的投标单位或明显存在恶意报价的投标单位中标,结果是施工过程中要求设计变更花样百出,工期延误,纠纷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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