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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发表于 2012/12/21]
状态 开放帖 浏览量 2416   

广州市公共卫生综合大楼工程
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日 期:2010年9月


目录
目录 2
投标邀请书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 4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4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7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8
(一)总则 8
(二)招标文件 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19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1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21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22
(一)总则 22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24
可选办法二(适合平均值评标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 24
第三章 合同条款 34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5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42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50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51
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52


投标邀请书

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我广州市公共卫生综合大楼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 月 日上午 时。请注意:
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
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月 日 时 分正,提交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单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37607917


招标代理: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1901
联 系 人: 卢工 联系电话: 020-83306115 传真:020-83302230
Email:jczxgz@126.com

注:本投标邀请书使用GZZB2010-002-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邀请书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2-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亚瑞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监理单位: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2.2 工程名称 广州市公共卫生综合大楼工程施工总承包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2-16号
4 2.2 建设规模 1幢15层(部分2层,另设地下室3层,基坑深度12.5米),总建筑面积152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3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50平方米。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包玻璃幕墙、玻璃光棚深化设计。
6 2.2 质量标准 合格
7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装修等工程。
8 2.2 工期要求 2011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710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自筹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5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
15 5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6 8 投标答疑 疑问提交时间: 2010 年 月 日 时前,传真电话:02083302230,电子邮箱:JCZXGZ@126.COM
答疑会时间: 2010 年 月 日 时。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7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组成二(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书)
18 17.1 投标文件份数 办法二(不要求编制技术标):
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2包。
19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0 年 日 时
截止时间:2010年 日 时
20 20.1 开标时间 方式二(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或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开标时间:2010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
21 26 开标评标办法 办法二(平均值评标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的)
22 29.1 履约担保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3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结算时按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为依据送财政部门后的终审意见结算。
24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5  评标参考价候选下浮率 评标参考价下浮率为3%。
26  评标委员会人数 组成人数二: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综合评标委员会可全部由经济评委组成。
27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企业排名为准。[①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②不同专业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其承接该工程的专业中,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最高的为准。该联合体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③同时具有招标要求专业资质的投标人,专业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其承接该工程所需专业的最高分为准。④以专业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为准的,8个专业(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建筑幕墙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桥梁工程专业、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之外的专业,不参与平均值计算。]
28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2-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
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现文: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8.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采用以下何种组成方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列明。

可选择组成一(适合既编制技术标,又编制经济标的情形)
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 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1.2.3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1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5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7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已在广州余泥管理政务网(www.gzyuni.gov.cn)公布的运输公司]及排放点;
(2)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3)《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相关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11.2.8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 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3.1 经济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投标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
(3)单价分析表。
11.3.3 经济标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 Excel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3.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可选择组成二(适合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书的情形)
11.1投标文件只包含经济标投标文件。
11.2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经济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1.2.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11.2.4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已在广州余泥管理政务网(www.gzyuni.gov.cn)公布的运输公司]及排放点;
(2)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3)《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相关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11.2.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投标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
(3)单价分析表。
11.2.6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 Excel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7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 。
11.2.8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1.2.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 招标控制价)。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13.6暂列金额、暂估价
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13.6.6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9施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招标工程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铜材、沥青等)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并明确主要材料的名称、材料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具体调整办法参考《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第72、76点。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其他有关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16.3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不计算利息),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
16.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不计算利息)。
16.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
1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7.4 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法定印章。
17.5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
17.6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
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
18.1.1经济标投标文件正本(1本)、经济标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
18.1.2经济标投标文件所有副本一起包封为一包;
18.1.3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要求编制技术标书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1本)、技术标电子文件(先独自包好)一起包封为一包;
18.1.4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要求编制技术标书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所有副本一起包封为一包。
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
18.3投标文件的标志要求:每个包上应具有以下标志(中括号中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18.3.1 招标人的名称;
18.3.2 “[工程名称]项目[技术或经济]标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名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18.4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接收
19.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19.2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9.2.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19.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19.2.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技术标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19.2.4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19.2.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19.3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
19.4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经济标投标文件将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在经济标开标前,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取出。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和标记,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22.4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3、开标。
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 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7.中标通知书
27.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三天。
27.2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
27.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8.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9.履约担保
29.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0.合同生效
30.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31.其它费用
31.1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
32.腐败与敲诈行为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32.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32.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0-002-1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
条款号:41.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在本投标须知第25项规定宣布招标文件中已确定的下浮率或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数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现文: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在本投标须知第25项规定宣布招标文件中已确定的下浮率3%,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数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条款号:42.2.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开启全部总报价后,在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价中,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
现文:开启全部总报价后,在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价中,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3%为评标参考价;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一)总则
35 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
3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5.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5.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
35.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35.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35.6《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35.7《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
35.8《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
35.9 本项目招标文件。
36.开标
36.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为准。
36.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36.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37.评标
3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文)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37.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
37.2.1根据评标细则,对标书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37.2.2向业主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7.2.3 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7.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37.2.4.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7.2.4.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7.2.4.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7.2.4.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7.2.4.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7.2.4.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37.3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8.投标文件的澄清
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超过五分之一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38.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38.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8.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9.定标
39.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39.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9.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可选办法二(适合平均值评标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
40.开标和评标程序:
40.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40.2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要求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40.3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40.4计算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并按照投标人总得分高低确定经济标评审排序,企业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由开标当天公布的在穗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榜得分折算;
40.5按排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直至评出所有中标候选人;
40.6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发出评标报告。
41.开标细则
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41.2 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1.3 细则
41.3.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地点。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41.3.2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41.4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在本投标须知第25项规定宣布招标文件中已确定的下浮率或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41.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1.6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2.评标细则
4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投标文件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人数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42.2评审排序
42.2.1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
42.2.1.1开标后,在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价中,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若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价少于三个,直接取区间中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若没有投标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则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42.2.1.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2.2.2计算投标人的总得分(满分为100分)
42.2.2.1权重分配:报价得分权重8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20%;
42.2.2.2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的最后得分最高为80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的最后得分最高为20分);
42.2.3按照投标人总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评标的先后排序。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总得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施工项目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42.2.4企业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排名为准。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或相应的施工专业承包排名计分。
42.2.5投标报价以小写和大写金额两种方式表述的,取大写金额表述的投标报价进行计算。
4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不编制技术标书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2.4投标文件算术校核: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2.4.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42.4.2经算术复核的中标候选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
42.4.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2.4.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42.4.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42.4.6 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42.4.7 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42.4.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
42.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评标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42.6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N+2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附表一
不编制技术标书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1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负责人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2 未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      
3 没有载明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4 没有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5 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6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 投标文件的封面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的;      
8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9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10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11 投标报价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      
12 投标报价中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进行浮动或改变;      
13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 或以上误差的;      
14 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为准);      
15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16 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值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如有)      
注:1.本表使用GZZB2010-002-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二
经济标评分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PT(元)            
计算参考数据 招标控制价: 元; 招标控制价的80%: 元;评标参考价(PC): 元
偏差((PT-PC)/PC)(%)            
减分(A)            
得分(I=100-A)            
得分排名次序            

评委签名:

附表三
算术复核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 单位:元
编号 算术校核项目 修正前投标
报价A 修正后投标
报价B 修正率
r=|A-B|/A*100% 经评审的最终投标报价 当B>A时,修正后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当B≤A时,R=0
1 [单位工程1]         
2 [单位工程2]         
… …         
… …         
… …         
… …         
… …         
… …         
… …         
n [单位工程n]         
∑ 投标总报价         ∑A=A1+A2+…An;∑B=B1+B2+…Bn
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评委签名:     日期:

算术复核表
工程名称:
编号 投标人名称 原投标报价(A) 算数复核后投标报价(B) 误差率(r=|A-B|/A*100%)
    
    
    
    
    
    
    
    
    
    
    
    
评委签名:


第三章 合同条款
注: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执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经济标格式(请注明标段)
1.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书;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网上打印的告知性备案资料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和B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4.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2)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3)《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5.投标担保凭证(复印件);
6.《合同响应承诺书》(按附件三格式);
7.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按附件四格式);
8.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按附件二格式);
9.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经济标表格以工程量清单所附的格式为准)
(1)投标总价;
(2)投标汇总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工程量清单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4)措施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5)规费清单计价表;
(6) 主要材料或设备价格表;
(7) 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时无需提供单价分析表,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天内,向招标人提供与电子版完全一致的书面的单价分析表,份数与投标文件一致);
(8)措施和其他项目分析表;
10.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 Excel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备注:除招标人提供了格式的,投标人宜按格式要求外,其余均没有固定格式)

附件一


投 标 总 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 (小写):       
 (大写):       
     
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        


附件二
标书编制人员名单


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投标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所承担工作 身份证号码 本人签名栏
    
    
    
    
    
    
    
    

注: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附件三
合同响应承诺书
致: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广州市公共卫生综合大楼工程招标中,如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
1、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完全接受业主对本项目工程款项的监管。 
2、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质量标准绝不低于招标文件、国家及广东省地方强制性标准要求。
3、我们完全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4、在施工过程中,贵司有变更、增加(增量或增加新工作内容)或减少某部分工作内容的权利,我司愿意全力配合和支持贵司的一切决定,结算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进行。
5、若有幸中标,我司保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与贵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若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我方中标的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没收我方的保证金或履约担保。


承 诺 单 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

致: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的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基本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我方承诺按此方案执行,并服从本项目招标单位的管理、协调。并从全局出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制定完全适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且不增加任何费用。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表

序号 名 称 投标报价(元)
1 地基与基础工程 
2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3 建筑幕墙工程 
4 消防设施工程 
5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6 建筑智能化工程 
7 电梯安装工程 
8 园林古建筑工程 
9 钢结构工程 
10 桥梁工程 
11 隧道工程 
12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13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14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15 管道工程(市政管道) 
合计  
注:1.投标项目如涉及到本表所列的专业工程时,必须填写其报价。
2.本表的投标报价指含所有税费后的报价。
3. 各专业工程的报价不得重复计算。如幕墙已在建筑幕墙工程填报报价后,在填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报价时不得将其报价计算在内。
4. 本表附在经济标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未提交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单位应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一、工程建设标准
1.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1.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1.3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29-2003);
1.4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
1.5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6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1.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1.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20020;
1.9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0);
1.10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50269-97);
1.11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定(BDJ15-30-2002);》
1.1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2);
1.13 《建设工程文件归挡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1.14 《城市建设档案著作规范》(GB/T50323-2001);
1.15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1.16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34-90);
1.17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1.1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 19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

2. 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工程下列项目的材料须、施工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
2.1 《建筑工程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2.2 《双钢筋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26:90);
2.3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T114-97);
2.4 《冷扎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115-97);
2.5 《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J107-87);
2.6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2.7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95);
2.8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2.9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评定标准》(JGJ110-97);
2.10 《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规程》(CECS40:92);
2.1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13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
2.1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15 《建筑施工高空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16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2.17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T107-96);》
2.18 《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JGJ109-96);
2.19 《建筑瓷板装饰工程技术规程》(CECS101:98);
2.20 《建筑桩基技术规程》(JGJ94-94);
2.21 《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93-95);
2.22 《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106-97);
2.23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2.24 《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22:90);
2.25 《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97);
2.26 《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GB/T50228-96);
2.27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2.28 《市政排水管道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CJJ3-90);
2.29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2.30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31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程》(JGJ137-2001);
2.32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2.33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2001);
2.34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2.35 《高强度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04:99);
2.36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2.37 《建筑基桩测试技术规范》(JGJ106-2003);
2.38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
2.39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18-2002);
2.40 《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97)
2.41 《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DBJ/T15-26-2000);
2.42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定》(BDJ15-30-2002);
2. 43 《网架结构工程质量评定标准》(JGJ788-91);
2. 44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90);
2. 45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2. 46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2. 47 《轻板墙体工程技术规程》(BDJ/T15-25-2000)。
3.1 给排水系统工程
(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97年版)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97年局部修订条文)
(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97年局部修订条文)
(4)《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5)《室外给水排水工程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定》TJ32-78
(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3.2电气专业
(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95)
(2)《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5-93)
(3)《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95)
(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 16-92)
(5)《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J 65-83)
(6)《广州地区电气设备装置规程》 (广州供电局1980年)
(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17-94)
(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T 3076-1998)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96)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8-96)
(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82-93)
(12)《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J 133-90)
(13)《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 (GJ/T 3076-1998)
(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9-96)
(1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50045-95)99年局修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本) (GBJ 16-87)97年局修
(1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
3.3空调及通风专业
(1)《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GBJ19-87)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99年版)
(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
(6)《通风与空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

二、施工组织方案概要
1、工程概况
2、施工管理目标
为确保本工程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顺利完成,实现我司对业主的承诺,我司针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等控制要素制订了管理目标。
3、工程质量目标
严格执行现行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科学管理,精心施工,严格检查,提供业主满意的精品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4、施工进度目标
要将本工程列为重点工程,优先配备素质高、施工经验丰富、战斗力强的项目管理人员,提供充足的物资、设备和资金保证,计划在 天(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
5、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省、市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粤建施字[1997]135号,[1999]060号)的规定。并按照甲方要求安排工作时间,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噪音,必要时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混凝土浇灌需连续不间断作业时,按有关规定申报夜间施工许可证。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本项目施工人员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2‰以内。
文明施工目标:标准化管理,争创广州市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6、合理布局
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应采取分阶段平面布置方式合理灵活地安排施工场地,材料、设备堆放整齐,保持场地卫生,施工场区内的运输排水畅通,现场办公等考虑尽可能减小对周围的影响,材料的进场按施工进度计划进行。
总体施工组织
8、施工原则
整个工程施工遵循“先准备后施工、先地下后地上,先结构后装修、先土建后安装”的原则进行。在满足施工合理程序的前提下,尽量利用一切工作面,实行平面流水立体交叉作业,使各项工作有序地交叉穿插进行。
9、施工分段
根据本工程的设计特点按后浇带位置将主体结构分为两个施工段流水作业,第一标段为第一施工段,第二标段为第二施工段,主体结构的同一平面层采用连续流水作业。
10、主要技术措施
⑴ 砼采用商品砼,采取泵送浇筑砼施工方法。
⑵ 钢筋在现场加工、现场绑扎,一般情况下对Ф16以下钢筋采用绑扎接头,Ф18、Ф20以上的钢筋采用双面搭接焊,Ф22以上的钢筋采用锥螺纹连接。Ф16以上的竖向钢筋采用电渣压力焊。
⑶ 主体结构采用二套模板周转,模板采用18mm木夹板,组合钢门架支顶,80×80木枋和Ф50钢管支撑加固。
⑷、垂直运输:采用二台QY16t吊机实现本工程的钢筋模板及砌体材料的运输。
11、总体施工流程
土方开挖→打桩工程→底板防水→人防工程结构→顶板防水
12、施工总平面布置
根据本工程施工场地狭窄的特点,考虑对周围民居的影响减低到最少程度,本工程施工现场四周拟采用2m高砖砌围墙围蔽,施工临时设施沿围墙边设置。模板堆放加工场、食堂、厕所、钢筋堆放加工场,办公室、砖堆放场、五金机具仓库、管理人员休息室、职工教育宣传园地等临时设施由总承包管理协调单位根据各标段施工特点合理安排,并通过监理公司、发包人审查同意及各标段承包人确认后实施。
13、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和方案
13.1打桩工程
本工程采用打桩工艺,配备打桩设备及数量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打桩施工安排 天完成。
13.2承台、地梁工程
基础、承台土方开挖前,根据轴线放出基础、承台边线用白石灰标出,开挖放坡1:0.75,两边预留50cm工作面,开挖位置复核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挖土施工。
13.2.1垫层施工
垫层施工应在基底开挖至设计基底标高后立即进行,避免基底岩土暴露时间过长。施工前应将基底的浮土清理干净,两端安装端模,打入一根钢筋作标高控制桩,以确保垫层面标高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垫层砼浇筑后将垫层面随手抹平,使垫层面平整,以利下道工序进行。
13.2.2模板施工
模板支模方法如下:
承台、地梁模板采用18mm厚木胶夹板模板,模板内侧净空尺寸与承台尺寸一致,模板外侧采用钢管支撑,保证构件几何尺寸和质量。
13.2.3 砼分500一层进行浇筑。
13.3地下室工程
本工程设有三层地下室,建筑面积4950m2,按使用功能为地下车库等;地下室结构施工按后浇带分为二个施工段流水施工。
13.3.1地下室结构施工程序:
详见地下室结构施工流程图及地下室结构竖向施工顺序示意图。

 


13.4施工进度计划
为保证本工程总工期在 日历天内完成,我们考虑各阶段分部分项工程的时间安排如下:
打桩工程 天,地下室结构 天,主体结构 天,总工期 天。

13.4.1工期保证措施
为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针对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制订了相应的进度控制措施:
⑴ 将本工程列为重点工程,在人员、资金、材料、设备等方面给予优先投入,确保工程施工的需要。
⑵ 严格按项目法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健全内部经济承包责任制,制定明确的奖罚制度,使效益分配与质量、安全、进度挂钩,激发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对消极怠工者及时处理。
⑶ 按照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要求,优化月、旬、周的施工生产计划,对照实际进度、客观条件进行分析、调整,不断完善管理,当实际进度拖后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增加投入,采取措施,使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一致,确保工程质量、进度。
⑷ 根据工程施工场地情况及设计图纸要求,科学、周密地划分工作面,有效地组织均衡生产,提高效率。
⑸ 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并对比网络图,对关键线路上的工序绝对不能拖后,否则将采取强有力的赶工措施,确保总工期目标实现。
⑹ 施工机具按进场计划及时进场,配备足够的易损件和消耗材料,制订机械操作规程,严格管理,设立机修小组对机械进行保养、维修、管理。搅拌站内配备发电机组,以防止砼生产机械因停电而停止运行,造成损坏,影响砼的供应。
⑺ 根据建筑材料进场计划按时组织材料进场,避免出现停工待料现象。
⑻ 定期对工人进行技术培训,新进场工人必须经培训后才能上岗,新工序开工前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提高工人的素质和技术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
⑼ 对进度、劳动力、材料、机具、成本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信息化动态管理,优化、深化施工组织,以科学为依据,运用统筹方法、网络技术合理配置资源。
⑽ 制订严密的雨季施工措施、防洪技术措施,以减少自然灾害对施工的影响,保证工程按计划完成。
⑾ 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合理进行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确保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合理安排各施工阶段的流水作业,减少各工序、各工点之间的相互干扰和搭接时间,提高效率;虚心听取、接受多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完善施工技术和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加快施工进度。
13.5 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体系
13.5.1按照GB/T19001-ISO9001标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组织机构人员,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规定质量管理工作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
13.5.2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运作,认真执行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程序,各工种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13.5.3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使每个施工环节、每道工序都纳入质量监控之中。严格执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人岗前技术培训”、“隐蔽工程验收”、“质安员值班”和“技术资料整理”等制度。
13.6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13.6.1安全生产目标
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确定为无工伤死亡、无交通死亡、无火灾事故,杜绝重伤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2‰以内,争创广州市安全样板。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3.6.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监理员为副组长,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为组员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项目形成纵横网络管理体制。
13.6.2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13.6.2.1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为保持校区环境的整洁,净化空气,减少噪音和粉尘污染,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工地现场必须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切实执行市文件《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筑[1999]175号进行施工,项目部须将规定内容张贴、宣传,做到人人重视,个个互相监督,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13.6.2.2环境保护措施
⑴ 施工噪声控制措施
① 夜间土方挖运时,应对司机进行环保教育,不得喧哗,禁止按喇叭,挖土机装车时应轻装慢放,减少散料冲击车厢发出的声响。
② 临时发电房应加装隔音障,有电力供应时不许使用发电机。
③ 大体积混凝土结构连续施工时,要合理安排工期,尽量将模板制安、混凝土浇灌的时段安排在白天进行。
⑵ 施工振动控制措施
本工程施工可能会对地层产生扰动,引起建筑变形沉陷。对临近厂房车间,周边临时道路等应先详查、做好记录、对可能的危害采取加固预防措施。
⑶生态保护
① 在工程开挖时,发现地下文物、应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② 做好施工现场临时道路交通疏解工作。指派专门班组,负责所用的临时道路进行日常养护,在雨季更应保证路面的平整。
③ 严格按有关文件要求布置施工临时设施,并保证施工结束后及时撤场,尽快恢复原状。
④ 基坑开挖后,应及时回填,保证做完一段覆盖一段,减少对地面的干扰。
⑷ 水污染控制措施
① 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设置足够的污水沉淀池;在施工过程中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指派专人对排水、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清疏。暴雨期设立抢险突击队,日夜巡视,发现情况异常,及时抢修,以免工地废水乱流,造成污染。
② 施工现场设置专用油漆料库,库房地面做防渗处理,储存、使用、保管设专人负责,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水体。
③ 工地厨房的排水先进入隔油池,进行严格的滤油处理后才排入外排水系统。
④ 临时厕所必须设置三级化粪池,达到标准后方可进入外排水系统。
⑸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① 对易产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卸、运输过程,应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制度。水泥等易飞扬细颗粒散物料尽量安排简易库仓存放,堆土场、散装物料露天堆放要压实、覆盖。
② 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弃物和产生有害有毒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熔融沥青等有毒物质要使用封闭和带烟气处理装置的设备。
③ 所有车辆及设备的废气排放必须合乎环保要求,若检测不合格,需严格整改直至合格。
④ 现场厨房采用瓶装煤气作清洁能源,炉灶符合烟尘排放规定。
⑹ 固体废弃物处理
① 对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和余泥渣土应及时清运,选择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并建立登记制度,防止中途倾倒事件发生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散落。
② 选择对外部环境影响小的出土口,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
③ 剩余料具包装及时回收、清退,对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垃圾要及时回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
④ 保证回填物料的质量,不得将有毒有害物质和其它工地废料、垃圾用于回填。
⑤ 施工现场内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运输道路和操作面落地料及时清运。
⑥ 日常生活的垃圾应分类收集,便于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⑦ 教育施工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丢垃圾、杂物,保持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整洁。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另附)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另附)



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注:施工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时发布。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总价
二、编制说明
三、工程概况
四、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五、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六、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七、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
八、措施项目计价表(一)
九、 措施项目计价表(二)
十、 其他项目计价表
十一、暂列金额明细表
十二、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十三、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十四、计日工计价表
十五、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十六、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十七、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上述表格格式按市造价站的规定执行,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另外单列)。


招标控制价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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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帅哥约,不在线,有人找我吗?jywiner


职务 无
军衔 一等兵
来自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帖 172篇
注册 2012/12/21
PM币 201
经验 183点

Re:招标文件 [回复于 2012/12/24]
招标文件应该包含合同文本吧。。。
1楼 帅哥约,不在线,有人找我吗?chqiu


职务 无
军衔 三等兵
来自 北京市
发帖 4篇
注册 2012/12/18
PM币 29
经验 15点

共1页  97 [ 第1页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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